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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某位藝人的新聞,猶如酒後人生,不斷的播報
很慘忍的說法

很多人沒喝酒,也會做殺人放火的事
實在不清楚

持續報一個公眾人物的錯誤示範,能帶來什麼能量

那強大的輿論,是否能用在更需要被關注的事物上呢? 

2005台灣十大心理衛生新聞 籲媒體自律 報導過度渲染 不當處理可造成重大傷害

這是2006年的報導,我明白

其實台灣每件事,都可以當頭條,也是很多人不願意關掉自己覺得不好看的電視
(先不談內容是否是合乎媒體倫理)


先談一下我對那篇新聞的想法

我覺得疑點重重

為何藝人開始時選擇提告,這是一條比較少人選的方法, 不是不行
自己是藝人,這身分,怎麼說,對方要搞大也不是不行,何況法律訴訟很花錢又花很長時時間
會這樣想,我想需要很大的動機和勇氣

至少,我會賠錢了事,儘管我覺得金額太大...

再來一點

就是因為喝酒,所以記憶不是很深刻
自己理虧,也不知道對方是否又說了超過?
沒有錄影,也還沒有路人做證的報導? 

是出自好奇而已
大概就草草帶過吧...我想

很多公眾人物都未審先判...


回到渲染的事情上

這篇報導確實太報導過度了

想到一件事,之前不是飛官有意外嗎?然後呢?
人救活,所以不重要?!他們是國家的寶藏!

今天芭樂6斤100元,不夠低
這樣的價錢比一顆水柿2元好太多

以下是玩笑,覺得不好笑就離開,謝謝

倒底

下一波壓過的新聞是哪類呢?XDDD無獎猜猜樂

1.藝人動態 2.人倫悲劇 3.自然災害 4.經濟消息 5.自殺案件
6.種種社會案件 7.陳水扁逃獄(誤)

最後是惡搞!

我覺得民生新聞多報一些沒關係的~~

可能我轉到時,剛好都是不對的時間吧!所以轉台了XDD

2018年~~不要有同類文章產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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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物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